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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转发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审核结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5   来源: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

转发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审核结果的通知》的通知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2023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126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其中验收合格企业120家,验收不合格或评估未通过企业6家。

现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审核结果的通知》(冀环办发〔20244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审核验收结果书面通知辖区内企业验收不合格或审核评估未通过的企业,要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规定,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附件: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审核结果的通知》(冀环办发〔2024〕47号)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