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国有资产清查盘点服务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机构资质与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服从业务部门指导,具有丰富的国有资产清查盘点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2、拥有5名及以上的中级或注册会计师。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行为。
4、能够随时满足加班需求。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对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及非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二)通过国有资产清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基本数据库,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三)结合固定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在做好整改的同时,协助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报名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委托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盘点的有关业绩证明;
4、近三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行为的自我声明;
5、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证明;
6、报价单;
7、其他支撑申报要求的佐证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加本次选聘的服务机构,请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报名资料当面提交报送至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方式:15530401503
特此公告。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