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沧州市农村环境整治现场核查项目询价的公告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开展沧州市农村环境整治现场核查项目,现发布询价公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沧州市农村环境整治核查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4.项目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二、采购需求
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要求,对上级通报、卫星遥感、推送交办等途径发现的黑臭水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畜禽养殖粪污乱堆乱放、排污口及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问题,通过人工现场核查、无人机航拍、水质快速检测等方式,开展现场复核,判断问题是否属实、整改是否完成。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常规核查。对卫星遥感等途径发现的疑似黑臭水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畜禽养殖粪污乱堆乱放、排污口等环境隐患问题及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采用人工徒步核查等手段,调查清楚疑似黑臭水体等问题的位置和面积等基本信息、各类农村环境问题具体情况及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包括:拍摄各类问题图片、摸清现场状况、详细记录点位及问题情况等;同时对疑似黑臭水体问题,利用快速检测仪等设备,现场检测水体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根据问题现场情况,必要时可采用无人机航拍等手段进行核查确认。
2.复核任务。对推送交办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整改完成的农村环境问题,通过现场核查、水质检测方式进行复核,核查问题整改情况,判断是否整改完成。
3.临时任务。对群众举报、媒体及舆情曝光的涉及农村环境问题及市局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进行现场核查,并对整治完成的问题进行现场复核,核查问题整改情况,判断是否整改完成。
4.下发的疑似黑臭水体及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核查点位总数原则上不少于1000点次,农村环境整治村庄调查总数原则上不少于50个村。
5.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农村环境问题现场核查报告;(2)农村环境问题现场核查清单;(3)农村环境问题清单;(4)复核及临时任务核查相关资料;(5)相关影像资料;(6)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资料。
三、资格要求
1.需具备无人机、可拍照设备、氨氮和溶解氧等指标快速检测仪等设施仪器及测绘能力;
2.需具备具有充足人员、车辆等开展现场核查工作的基础能力。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云
电 话:0317-3029433
五、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与者,请于3月6日17时前,将报价单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并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市生态环境局13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