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
为落实2020年2月份重点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沧州市环境监控中心将于2020年2月1日—14日对各县(市、区)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进行现场采样监测,现予告知。届时,上、下游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监测人员同时到场,三方分别采样监测。
各县(市、区)要及时对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发现超标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凡2月份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超标的,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生态补偿金扣缴机制标准对相关县(市、区)实施扣缴。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6日